广西以法治力量夯实民族团结根基 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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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报南宁讯 (记者王娅茜)7月30日,记者从广西学习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”)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出台以来,广西高度重视,狠抓落实,在全区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。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、宣传部、依法治区办,自治区民宗委和司法厅联合印发专项工作方案,明确了总体要求、学习宣传贯彻方式和组织保障,细化了16项具体举措,强调分层分类抓学习培训、全媒体全覆盖抓宣传教育、对标对表抓法治建设、不折不扣抓贯彻落实,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八桂大地落实落地落细。
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中“推动共同繁荣发展”相关规定与加快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、推进各民族共同富裕、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密切相关。据介绍,党的十八大以来,广西始终统筹推进经济发展、民生改善、生态保护,团结全区各族群众共同奋斗,在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取得扎实成效。
经济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。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,6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,54个贫困县、5379个贫困村全部摘帽,历史性消除绝对贫困,兑现了全面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重大承诺。依托中国—东盟博览会、西部陆海新通道、平陆运河等重大项目建设,对外开放能级持续提升,北部湾港集装箱吞吐量稳居西部第一,带动全区各族群众互通往来、共享发展机遇。
民生保障普惠提质。教育公共服务均衡发展,学前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,保障青少年公平享有优质教育资源。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全面建成,乡镇卫生院、村级卫生室实现全域覆盖。综合交通网络总里程超14万公里,5G基站、千兆光网实现行政村全覆盖。2025年城镇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2012年分别增长2.1倍、3.5倍,城乡发展差距不断缩小。坚持绿色发展,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居全国第三位,地表水水质优良率达到99.1%,优良空气天数比率居全国前列。
各族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攀升。持续培育时代新风新貌,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和科学技术普及,推动移风易俗,倡导文明进步新风尚。全面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打破沟通壁垒,增强各族群众进入服务业、加工企业务工的竞争力,夯实乡村振兴的民生基础,各族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显著增强。
广西将紧扣“十五五”规划部署,精准用好民族地区扶持政策,立足资源禀赋做强特色优势产业,依托乡村旅游培育新质生产力,支持一批“小而美”的民生项目,补齐城乡公共服务短板,拓宽群众增收渠道,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,赋予所有改革发展以彰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义、以维护统一反对分裂的意义、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的意义,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