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民殿堂里,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图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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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。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,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,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夯实法治根基,对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,推动全国各族人民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、民族复兴伟业团结奋斗,具有重大意义。
  党的十八大后首次全国两会,习近平总书记便鲜明指出: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,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、和衷共济、和谐发展。”
  新时代以来,从同少数民族人大代表亲切交流,到参加少数民族界委员联组会,算细账、谋大计……大国领袖的深厚情怀、各族人民的奋进风姿,交融于人民殿堂,折射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时代图景。
  强调民族团结“生命线”意义,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
  在贵州代表团,听到布依族代表唱起民歌《好花红》,习近平总书记高兴称赞,祝乡亲们的生活“好花红”;在黑龙江代表团,赫哲族代表告诉总书记,他们的生活就像《乌苏里船歌》所唱的那样走上了幸福路,总书记说,歌中描绘的就是中华民族大家庭和睦团结的美好景象。
  “扎西德勒!”接过藏族代表献上的哈达,总书记用一句亲切的藏语祝愿吉祥;参加江西代表团审议,见到身着民族服装的兰念瑛代表,一句“你是畲族”,温暖了会场内外的父老乡亲。
  (据新华社)
发布日期:2026-03-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