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石榴籽”调解队深入村民家中走访了解村民生活情况。 (隆林县委统战部供图) 隆林各族自治县(以下简称“隆林县”)紧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,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打造180个村(社区)“流动调解室”,构建起独具民族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。
构建特色调解新格局
隆林县219个调解委员会和1852名人民调解员,共同编织起一张“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”的调解网络。“流动调解室”采用“定点+流动”双轨模式,调解过程中,调解员既坚持依法调解,又充分尊重传统习俗。如,在处理山林土地纠纷时充分考虑当地民族风俗习惯,在化解家庭矛盾时融入“家族长老评议”机制。如今,“流动调解室”不仅是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,更成为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平台。全县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148余件,化解率超90%。
共筑团结共治共同体
由德峨镇村干、网格员、统战干部组成的一支“石榴籽”调解队,与“两所一中心”市级试点、“登林巡回法庭+”机制密切配合,在劳资纠纷、家庭矛盾等重点领域开展“拉网式”排查,及时发现并化解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隐患。隆林县建立的矛盾纠纷“繁简分流”机制成效显著,简单纠纷由调解室现场“速裁”,复杂案件通过法庭“精审”,从源头上防止矛盾激化,实现“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”。在2024年的一起跨省(区)调解案例中,隆林县组织政法委、法院、公安等部门成立跨省(区)工作组,与广东江门市江海区联动开展“线上+线下”调解。调解员运用“亲情工作法”,成功化解这起跨省(区)家庭矛盾,彰显“跨区域联动治理”的强大效能。
打造德法共育新机制
隆林县始终将法治宣传作为矛盾化解和维护民族团结的“先手棋”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、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35场,发放双语宣传单3万余份。“石榴籽”调解队走村入户,坚持“调解 +普法”双管齐下,在调解过程中普及法律知识,增强群众法治观念。通过建立“预防—化解—巩固”机制,隆林县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,1.2万次法律咨询前置服务使调解成功率提升27%,“民转刑”案件下降43%,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达98.6%。180个“流动调解室”,不仅是化解矛盾的平台,更是促进民族团结的纽带。通过“德法共育、源头治理”实践,为多民族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隆林样本”。
(隆林县委统战部供稿)